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晓庄提出了一个“痕迹主义”的概念。所谓“痕迹主义”,指的是在实际工作中以文字表格和图片资料等作为展现绩效的唯一手段,片面强调“痕迹”,而忽视真正业绩的做法。

尽管“痕迹管理”本身可以在工作中作为检验过程真伪、提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但一些干部在“痕迹管理”中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现象时有发生,让“痕迹管理”落入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窠臼。(3月13日 中国青年报)

工作留痕,即工作中对每一个中间环节都予以记录,拍照、录像或文字记实,并以工作资料的形式予以保存,这是做好业务工作的方法之一。诚然,现实工作中,大多数情况下的工作留痕是为了应对平时考核和上级检查。在这个过程中部分干部就动起了“歪脑筋”,为了应付检查,一味留痕而忽视对工作的扎实开展,致使形式主义之风蔓延,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工作留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如果过度的工作留痕增加了负担、让基层人员疲于应付、让工作只沉淀在纸上,那就应该剔除掉不必要的工作留痕,工作完全不必要事事留痕迹,也没必要面面俱到、图文并茂的强调痕迹的丰满和完整,与工作留痕相比,更重要的是是要留心,制定政策前多调研,政策执行中多沟通,多俯下身去查看,及时纠偏,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绩效落到实处。
进入新时代,我们要适应工作新形势和监督管理新常态的要求,适应监督管理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度化、监督管理的无盲区化,认真扎实的开展好各项基层工作,做好各项基层工作的“回头看”,让监督成为推进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新抓手,让工作留痕在常态监督的体制机制下健康运行、阳光运行。
在改革开放步入新时代的今天,追求高质量发展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而高质量的发展成果需要可靠的过程做支撑,不仅要追求高标准、高质量,更要保证可持续、可发展。在工作中不能凡事留痕,更不能一丝不留。只有做到恰到好处,适度留痕,才能适应新时代对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